2011年10月,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準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深圳、廣東、湖北七個省市地區在2013-2015 年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工作。管控行業覆蓋范圍包括了八大行業,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下面有18個子行業,覆蓋范圍廣,重要工業都包括在里面,有近3000家重點排放單位。 2014年國家發改委發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這是碳市場的基本大法,此后,配套文件相繼下發,各試點相繼開始運行,目前七個試點基本建成了權責明晰、運行順暢、交易活躍、履約積極的碳交易市場體系。
全國碳市場啟動
2017年12月19日,國家發改委宣布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啟動。在當天發改委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張勇表示:“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改委印發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標志著我國碳排放交易體系完成了總體設計,并正式啟動。” 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和交易系統將由湖北省和上海市分別牽頭承建,北京、天津、重慶、廣東、江蘇、福建和深圳市共同參與。
《方案》將碳市場定位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政策工具,明確了碳市場建設要遵循穩中求進的工作要求,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率先啟動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分“三步走”穩步推行碳市場建設。國家發改委氣候司負責人李高表示在先期啟動發電行業的基礎上,將逐步納入其他高耗能、高排放行業,成熟一個行業,納入一個行業。